荔湾区教育局2021年普法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决策部署,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等相关制度落到实处,切实掌握普法责任制实施情况,教育局根据《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制定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报告》,认真梳理2021年以来普法责任制实施情况,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结合教育日常业务把普法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现将2021年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宣传宣讲、组织落实贯穿全年教育工作中,分管安全的局领导负责普法工作的全面推进落实,牵头科室积极谋划工作,制订全年普法工作方案,研究落实推进细节,指定各单位负责人,保障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教师、家长、法制副校长、等作用。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把普法责任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健康教育有机结合。
二是各部门积极联动加强配合。在普法过程中,教育局与区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参加各类普法宣传宣讲活动,筑牢普法活动的思想根基,走进社区街道开展宪法日、《民法典》等宣传宣讲活动,组织区属各学校与驻地街道联合开展法制宣传等活动。区属中小学校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校级初赛、联合区司法局组织区级竞赛,从中选拔优秀选手代表荔湾区参加学宪法及民法典比赛。
三是及时化解普法工作中的各类矛盾。在法治宣传、依法治校、招生指引、人事政策、信访接待、校园内外管理等工作中,合理处置各类出现的矛盾,加强信访工作组织实施,对于新情况、新问题,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集中会诊,拿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二、工作成效
依法治校方面:荔湾区共创建14所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4所广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6所校区正在申请广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全区中小学校已100%达到广东省依法治校基本标准。加强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校方责任险经费对广大学生的保障作用,2021年,已统一为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购买了2020-2021学年的校方责任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险,为公办校园投入保险经费共366381.00元,督促与鼓励民办校园自筹经费购买校方责任险,共覆盖在校学生82787人。积极组织系统内人员学习《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20〕16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等文件,制定荔湾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全系统中小学认真执行《关于我省中小学校接受外籍学生及港澳台籍学生有关工作的意见》(粤教外[2008]34号),进一步规范荔湾区中小学校国际学生服务管理工作。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招生政策。2021年,公办初中招生方式均采用电脑派位和对口直升生方式,完成6所完中学校的初中学位,3所九年一贯制、1所十二年一贯制,1所对口直升,10所初级中学公办学校的招生。
在人事及教育督导工作方面: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市、区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做好本系统教职员工聘用合同的管理与续签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本系统教职员工工资发放工作。组织局领导和基层事业单位校级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将教育教学、综治维稳、督导评估等方面数据纳入分值体系,形成班子和个人的考核分数。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及省、市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部署与要求,贯彻落实有关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20年11月,荔湾区顺利通过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目前除新开办的1所学校外,全区91所公、民办中小学、特殊学校全部通过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区级查验。现有市级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8所,市级以上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20所。组织全区公务员及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开设教师普通话继续教育培训班,普通话测试员一对一面授。分批组织公务员及教师参加普通话测试。
在信访、审计监察工作方面:2021年以来教育局为加强机关制度建设,提高机关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维护荔湾区教育系统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规定,以及荔湾区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接访活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局实际,完善修订了《荔湾区教育局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实施办法》和《荔湾区教育局信访工作实施办法》。在处理信访等问题过程中,对当事人、信访人等群体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督促学校教育法律法规展开落实招生工作。学习并依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典型案例普法,向局属学校转发党风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核查办结40件信访件,对4所学校的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审计,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因私出国(境)问题整改工作(视频)会议,对部分备案人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出国(境)情况进行通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对新提拔的校级干部、评高级教师职称的校级干部进行了廉政鉴定。
今后教育局将大力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履行职责,在对基层工作中,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对群众耐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升群众对荔湾区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感。
荔湾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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