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黄庭乡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1月14日下午,黄庭乡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参加会议的有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部门单位负责人及村(社区)四职干部共计80余人,会议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潘显丰同志主持。乡党委书记袁中强同志就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落实上级要求的具体行动,是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工程,是关乎黄庭乡形象的明确要求。
各村(社区)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添措施,推动这项工作落实落地。
会议要求:1、各村(社区)、部门务必要落实治理责任。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村(社区)要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要承担起工作责任,切实构建起纵到底、横到边,全方位无死角的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2、务必要明确治理标准,全乡坚持环境综合治理“八无”标准(即无垃圾污水、无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无堆码占道、无私拉乱接、无乱堆乱码、无沿途抛洒、无积存垃圾),统筹组织力量,抓好重点整治,确保全乡城乡环境干净、整洁、规范。
3、各村(社区)、乡级部门务必要突出重点领域,对场镇街道、农村公路沿线、沿河两岸、背街小巷、农房前后、机关内院、农户内院按时打扫,重点清扫,确保环境卫生时刻整洁靓丽。
会议强调:各村(社区)部门务必要抓好执行落实,认真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切实做到勤巡查、勤打扫、勤冲洗、勤教育、勤报告、勤督查。
相关部门务必要抓好追责问责,对履职不力,工作成效较差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曝光、公开检讨、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问责手段,确保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上新台阶。
撰稿人: 袁永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