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在建人防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横琴新区人防办,各区(功能区)人防办,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防护设备安装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效能,强化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量与安全管理,我办定于4月9日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在建人防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人防办成立人防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组,办党组书记、主任鄢赤军任组长,副调研员曹彦贵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区(功能区)人防办,市质检站、市民防协会和人防工程监理单位选派的业务骨干组成。
二、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采取抽查督导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工作组随机抽取全市在建人防工程项目,安排检查小组赴施工现场检查督导。未被抽中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自查自评,如实填写《珠海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记录表》,做好参检人员签到与检查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按期整改,自检自纠情况和整改结果于5月31日前书面上报辖区人防办,辖区人防办核实后于6月8日前汇总上报给市人防办工程科。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分为人防工程监督管理评定、人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量评定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4个方面。检查组采用资料核查、观感评定、实地检测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实施步骤
(一)实地检查阶段。2018年4月10日至4月12日,检查组根据工作方案和计划安排,组织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建人防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检查。横琴新区人防办,各区(功能区)人防办应提前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二)总结评定阶段。2018年4月16日至4月18日,检查领导小组在市人防办组织召开总结评定会,各小组组长汇报检查情况,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意见,推荐优秀项目及参建单位,通报问题项目并确定责任单位。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8年5月31日前,建设单位组织责任单位根据整改意见单落实整改要求,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整改照片附后)并提交。各区人防办负责监督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复验。市人防办根据各小组的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受检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总体评价,检查总结将在中国·珠海市人防办部门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布,网址为:http://zwgk.zhuhai.gov.cn/ZH39/。
五、人员组织
本次检查共安排6个检查小组进行,采取检查小组在施工现场实地查勘,市人防办领导、工程科负责人随机跟组检查的模式。
第一小组:市人防办陈璐任组长,成员由香洲区人防办1名、市质检站1名、监理单位2名的业务骨干组成,负责检查香洲区在建人防工程。
第二小组:市人防办孙泽捷任组长,成员由高新区人防办1名、市质检站1名、监理单位2名业务骨干组成,负责检查高新区在建人防工程。
第三小组:横琴新区人防办程华任组长,成员由保税区人防办1名、市质检站1名、监理单位2名业务骨干组成,负责检查横琴新区、保税区在建人防工程。
第四小组:斗门区人防办黄吉良任组长,成员由富山工业区人防办1名、市质检站1名、监理单位2名业务骨干组成,负责检查斗门区、富山工业区在建人防工程。
第五小组:金湾区人防办陈一君任组长,成员由市质检站1名、监理单位2名、市民防协会1名业务骨干组成,负责金湾区在建人防工程的检查工作。
第六小组:高栏港区人防办申翔任组长,成员由高栏港区、保税区人防办1名、市质检站1名、监理单位2名的业务骨干组成,负责高栏港区、保税区在建人防工程的检查工作。
香洲区、保税区、高新区和富山工业区人防办各安排1名工作人员,市质检站安排6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的大检查实地检查工作,请填写***一且于3月30日12时前将参加人员的信息通过传真(0756-2319195)或电子邮件(zhrf2319187@163.com)报至我办。
六、有关要求与安排
(一)高度重视。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认真履行质量安全责任,迅速组织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检查小组开展工作,认真记录问题和落实整改,确保检查工作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认真面对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立行立改,确保在建人防工程质量效能和安全生产。
(二) 严守纪律。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一律不接受宴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参加企业安排的娱乐活动。检查人员要秉公执法,认真按照检查标准和内容开展工作,公平公正进行评价,实事求是地反映受检项目的情况。
(三) 严密组织。4月9日下午3:00,市人防办在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预备会,各检查小组长、市质检站和监理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安排检查日程、布置检查任务、统一评分标准。4月10日上午8:30,市人防办组织在召开2018年度质量安全大检查动员,参加此次检查工作的全体人员在市人防办二楼指挥大厅集合,动员会结束后立即开展实地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珠海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记录表
珠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联系人:曾强 联系电话:2319187,189****0805)
传真:0756-2319195 邮箱:zhrf231918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