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复印打印影印审批
办理对象 :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
办理条件 :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办理依据:1、《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五款 。
所需材料 :
1、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4、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
5、设备购置情况和相应的资金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1、申 请(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窗口进行申请);
2、受 理(窗口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
3、审 批(按照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
4、办结通知(审批完成后窗口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1、申 请(申请人通往网上办事大厅递交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网上申请);
2、受 理(窗口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
3、审 批(按照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
4、办结通知(审批完成后窗口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 40 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封开县行政服务中心封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 址: 封开县江口镇府前路3号和富家园7栋44号二楼
联系电话: 0758-6887737
监督电话: 0758-6663757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