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多举措抓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一)抓机构建设,基本实现区、乡、村三级监管网格全覆盖。为全面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履盖,2015年4月,13个乡(镇、办事处)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站,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巡查、日常监管,区食安办负责协调各站针对本区域内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进行专项检查。89个村级组织(69行政村、20个社区)明确由村支书为监督员、村主任为协管员、会计为信息报送员,主要负责农村集体聚餐备案、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上报等工作。基本实现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纵到底、横到边的监管网格化格局。
(二)抓宣传,提高食品经营者主体意识和群众防范意识。一是抓好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工作。对辖区内学校后勤管理人员、食堂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明确学校副校长为食品安全监管人,主要负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整治活动为契机,对城区、景区景点从事餐饮行业829家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培训,有效提高了食品经营及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二是利用6.16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知识宣传周及法治宣传“五进”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利用党建帮扶活动深入村组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利用乡镇赶集日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预防和农村聚餐安全宣传,增强群众食品安全常识,有效提高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三)抓生产监管,确保无质量不达标食品进入市场。一是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工作,着力开展米粉、豆腐小作坊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关停生产环境差、无证、不送检、不备案小作坊,有效提高生产加工食品质量。二是强化食品产业园区的监管工作,帮助企业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制度,完善检验检测设备,确保无质量不合格食品出厂上市。
(四)抓餐饮服务单位监管,确保服务质量。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条件不成熟、环境不达标的餐饮服务单位,坚决不予批准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二是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打造食品安全示范乡、示范街、示范景区,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以国家总局规定的制式与规格为基础,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启动了和平乡、大明边城景区餐饮服务示范创建工作。同时,创建10家早餐示范店,将公示牌悬挂在店内醒目位置,将监管人员和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管理员的相关信息与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评定等级向社会公示,督促监管人员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评定标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对餐饮行业生意较好,用餐人数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适时监管,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五)抓稽查,严打食品经营及餐饮服务违法行为。积极采取措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多渠道收集食品违法线索,有效打击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车辆150台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80余次,发出停业整改通知书50余份,立案查处24起,处罚金18.67万元。同时,对不法行为能过微信、电视等平台进行曝光,达到教育及震慑作用。
(六)抓专项整治,有效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一是持续开展米粉、豆腐生产小作坊及早餐经营场所集中整治,共关停20约家米粉、豆腐小作坊,引导约30家米粉、豆腐加工小作坊业主入驻食品园区,有效提高了米粉、豆腐生产及早餐经营质量。二是对校园周边800余家食品摊点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三是对金滩副食品批发市场等重点经营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扣押价值1.5万元的包装不合格、过期食品。四是在重点节假日期间,对景区景点、车站、酒店(宾馆)、重点路段、人口密集场所或用餐相对集中地点进行全面检查,有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扎实开展冷冻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冷冻仓库、销售市场等场所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查处问题冷冻肉约200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