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百日促销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经发办: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四川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川商市运〔2019〕9号)及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百日促销活动的通知》(宜商发〔2019〕2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刺激消费、扩大销售,促进全县惠民购物全川行动活动开展,拉动社消零指标提速增长。结合省、市安排部署,决定延伸活动时间,拓展活动内容,在全县组织开展百日促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日-2019年7月10日。
二、活动主题
促进假日消费、换季消费,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引领消费加快升级。
三、活动目的
针对清明、五一、端午、六一、6.18购物节、母亲节、父亲节等传统假日、网络节日和西方节日,结合冬末春初和春末夏初消费特点,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推动创新消费促进模式,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宣传推广品牌,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服务,引导生产供应,建立健全扩大消费长效机制,提升惠民购物全川行动成效,为增加市场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消费需求、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作出贡献。
四、活动内容
(一)大力举办乡镇特色活动。各乡镇经发办要紧密结合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内容,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和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举办文化体育旅游节西部苗族芦笙文化节茶花文化旅游节苗族花山节龙茶花海旅游节梨花节等地域特色活动,配合开展特色商品展、乡村一日游等活动,以花、果、茶为媒,拉动餐饮、住宿、乡村旅游、产品销售四位一体立体式经济发展,培育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组织开展千企促销活动。全面组织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商贸综合体、房地产企业、家电企业、汽车销售企业、零售企业、餐饮企业、旅游企业等参与活动,开展千企促销,通过加大行业融合,实施区域联动、营销互动和联营聚销,商旅文联合,游购娱融合,开展集商业、旅游、服务、文化多元素相结合的主题活动,进一步刺激消费市场。要引导企业抓住春夏季市场消费特点,通过展示展销、品牌推介、联合促销等形式,推出消费补贴券、免费购物券、信贷消费等优惠措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惠民促销、打折促销活动,让利于民,活跃区域消费市场。要指导各主要大型商贸综合体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出台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内容、浓厚活动氛围、争取活动实效。要鼓励大型商贸企业通过农商联手、工商联手、银商联手、文商联手及贸工农、产供销一条龙等方式,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增加有效供给,提升供应能力。要组织住宿、鞋类、服装、家政、洗染、婚庆、美容美发等行业,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要以特色美食、健康餐饮为主题,开展特色餐饮推介活动和具有宜宾特色、季节特点的美食营销活动,挖掘特色美食文化,培育餐饮消费热点。
(三)着力开展节庆促销活动。要针对母亲节、父亲节、五一小长假、六一儿童节等节庆,举办专场特色商业文化和相关产品促销活动,培育发展个性化、时尚化消费,形成天天有活动、店店有特色的活动热潮,力争以大密度、高频率的促销活动,形成全民消费、全面消费的良好态势。
(四)全力推进主题电商活动。要以放心购、便利购、实惠购为主题,组织引导各企业依托天府网交会等省内外电商平台及本土电商网络平台,开辟百日促销活动专区,发布购物、服务、活动资讯,开展竞拍、特价、团购、秒杀等形式的促销活动,形成线上线下联合促销的良好氛围。要组织电商平台积极配合百日促销活动,通过举办网购节、限时促销等网络促销活动,进一步促进百日促销活动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百日促销活动对刺激消费、拉动经济的重要作用,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力求百日促销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形成消费促进合力,稳定市场消费秩序。要协调相关媒体,积极做好宣传造势工作,提升活动影响,扩大活动实效。
(二)创新活动机制和内容。加强与农业、旅游、文化、体育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推动商旅文、吃住行、游购娱深度融合、联动发展,形成促消费工作合力,通过创新活动形式内容,共同打造培育推广宜宾造品牌平台,推动宜宾造产品进商圈、进超市、进市场、进餐企、进网络取得实效。
(三)确定重点镇(乡)。全县确定巡场镇、珙泉镇、孝儿镇、底洞镇、上罗镇、洛表镇、洛亥镇、王家镇、下罗镇、曹营镇、沐滩镇为重点镇,巡场镇确定2-3家企业为重点企业,专人跟进、设计方案,通过活动开展,探索可复制推开的经验和模式。活动结束后,巡场镇、珙泉镇、孝儿镇、底洞镇、上罗镇、洛表镇、洛亥镇、王家镇、下罗镇、曹营镇、沐滩镇要总结经验,形成专题报告。
(四)保障活动安全。各镇(乡)要加强活动安全管理,完善活动安全预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稳定。
(五)及时报送信息。3月27日前,各镇(乡)要上报活动方案,具体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5月17日前,各镇(乡)要及时上报阶段总结和活动成效统计表,便于汇总上报市商务局。7月15日前,各镇(乡)要上报活动总结、整体活动成效统计表和重点企业活动资料。对活动期间的开展情况,要及时以简报形式上报,对成功经验模式,将上报市商务局予以推广。
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