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2015年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
为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仪陇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5年春季传染病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安排,从3月起,我队对全县范围内公共场所进行了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对日兴、永乐、复兴等场镇美容美发、旅店住宿、***茶楼等行业检查发现:大多数公共场所的经营业主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相当重视,从业人员均能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场所内都有排风设施并及时进行通风,消毒设施齐全并能正常运转。但也有一些新开公共场所存在经营业主法制观念淡薄、在岗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合格证明、消毒产品索证制度落实较差、消毒设施形同虚设、场所内未设立禁烟标识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经营业主限期整改到位。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提高了经营业主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增强了经营业主合法经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供稿: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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