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操作指引(修订稿)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操作指引(修订稿)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上述通知要求,结合操作指引,在2020年11月30日前向我局申请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未向我局申请退款的,视为放弃申退,2020年12月1日后我局原则上不再接受退款申请。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www.gz.gov.cn/xw/tzgg/content/post_3088469.html)。
受理地址:南沙区政务中心住建局3楼综合窗口(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
咨询电话:39914086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操作指引(修订稿)的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