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工作模式推动解决共性问题
船山区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积极推动巡察发现共性问题集中整治,将集中整治与边巡边改、部门整改、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全面规范各类规章制度,着力实现未巡先改。
●突出1个中心,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定位。
船山区围绕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这一中心主题,坚决贯彻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区委书记带头管、亲自抓,对巡察工作批示2次,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7 次,组织在常委会上研究巡察工作 15次,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8次。二是把切实抓好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从坚持抓好思想教育建设、业务能力建设、作风纪律建设三个方面抓好抓实巡察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工作水平,使巡察干部成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先锋和模范。三是在增强工作质效上形成合力。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巡察办负责协调、联络,巡察组具体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工作,被巡察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上下一心,齐力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升效。
●聚焦3个重点,坚持不懈推动巡察向纵深发展。
区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
以提高政治站位为重点,马上办务实干。从提高思想认识着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切实把开展集中整治作为推动全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从主动作为着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讲实干,将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具体。从强化监督执纪着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讲作风,正视问题,直面问题,真抓实管,敢抓敢管,把共性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以坚持问题导向为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区委巡察办具体承办,梳理出巡察发现共性问题3类10个方面,并根据分类梳理的共性问题制定《船山区集中整治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和整治目标,使整治工作开展有序,目标导向明确。
以做好统筹结合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由区委统一领导,找准契入点,全区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共同发力,将整治工作与边巡边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党建、作风纪律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探索全区上下共同治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新思路、新模式,合力打造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建立1套机制,持续不断深化标本兼治。
船山区围绕如何强化成果运用这条主线,从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任务、集中整治共性问题、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等方面进行总结思考,梳理完善巡察工作程序,建立起一套“科学实际、措施得当、执行到位、保障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围绕“精准发力”,从巡察工作本质入手,从被巡察党组织实际情况着手,通过延伸走访、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深挖细核,提高巡察发现问题准确度。二是突出“整改实效”,通过巡察直指问题、点明要害,通过分析梳理巡察发现问题,联合纪检、组织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提升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质效。三是善于“总结经验”,形成巡察前分析、巡察中总结、巡察后评估的工作思路,不断积极探索巡察新方式方法,提炼先进经验和切实可行的做法,完善不足,丰富巡察工作手段,推动解决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