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消毒产品经营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省总队《关于组织对秦朗廯立克草本乳膏等产品经营单位进行协查的函》的要求,旺苍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于2016年8月30至31日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美容场所是否销售有江西东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秦朗廯立克草本乳膏等三种产品进行检查。据省总队协查函显示,江西东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秦朗廯立克草本乳膏(批号:20160501)、秦朗逸肤草本乳膏(批号:20160501)、秦朗宝宝中药乳膏(批号:20160501)三种产品存在添加消毒产品违禁物质行为、产品标签说明书存在违规宣传内容、在首次上市前未进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违法行为,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已经立案调查。
本次行动检查药店、医疗机构、美容场所共18家,未发现我县销售有上述产品。同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经营单位不得购进、销售和使用上述三种产品及其他不合格消毒产品,并做好消毒产品的购进查验、索证、登记工作,确保不合格消毒产品远离市场,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