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区秦岭保护公司积极开展多样化宣传
8月27日上午,《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区秦岭生态保护公司作为“秦岭临潼段”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力军,主动担当起《条例》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条例》宣传活动。
8月30日、31日,在城区南北大街、骊山森林公园昭阳门设立市《条例》宣传站,悬挂宣传横幅,开展“保护秦岭 我们在行动”万人签名活动,过往群众积极签名,表达保护秦岭的决心,期间分发市《条例》宣传单5000余张;
在全区96个行政事业单位LED气象显示屏进行为期一周的宣传;联系出租车管理处在全区600两出租车车体LED显示屏进行一周宣传;制作视频,针对中心广场人流集中的特点,和开发区、建住局积极联系,在中心广场市政电子显示屏、开发区户外LED显示屏投放为期一周的宣传视频; 录制《条例》音频进行播放宣传。临潼区电视台对此次宣传活动进行了2次专题报道。
此次宣传活动取得良好反响,让全区人民第一时间了解了这部专门为秦岭制定的法律,也为《条例》在秦岭临潼段的实施奠定了非常好的群众基础。
西安市临潼区秦岭生态保护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