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题培训
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组织“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题培训
***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新个人所得税法普及宣传,确保市政府机关大院各单位顺利完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服务工作,帮助广大干部职工及时掌握个税改革最新政策,全面足额享受税改福利,2月14日上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题培训会。会议邀请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王琦、市税务局第二分局副局长贺勇健及相关工作人员,来市政府机关大院进行“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和“个人所得税”APP操作使用培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家局领导、驻局纪检组领导、全体干部职工和来自市政府机关大院31家单位的112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参加了培训学习。此次培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高继平同志十分重视,要求要精心组织好。会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宝林同志主持,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资产管理处具体承办。
培训会上,贺勇健副局长介绍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本情况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重大意义。市税务局个税处王琦同志和税友软件培训讲师杨莎同志,分别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对“个人所得税”APP软件进行现场操作使用培训,并对参训同志提出的疑问进行了现场解答互动。会后,市税务局工作同志深入市政府机关大院办公一线,现场演示个人信息和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内容填报。
通过培训,各单位参加培训的同志进一步熟悉和基本掌握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新政策和重难点,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宝贵依据。张宝林副局长在主持时讲:“个人所得税改革是利国利民的重大改革举措,在市政府机关大院组织学习培训是普及税法知识的一次服务活动。非常感谢市税务局同志的授课辅导,之前我们大家对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都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对表格填报更是一知半解。今天经过市税务局同志给大家的全面讲解,我们大家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现场参加培训的干部职工纷纷点赞说:“这次培训非常及时,非常暖心,感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精心安排组织!”“通过这次培训,我们对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政策更加清楚明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享受减税优惠。”“何时适用新政策、如何准确计算、怎么申报……原来这些心中的疑难困惑,现在通过培训都解决了。”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局机关和市政府机关大院,加大个人所得税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宣传力度,让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及时足额享受到个税改革带来的红利,促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在市政府机关大院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