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全力提升空气质量
长安区以全力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为导向,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紧盯环境空气质量目标,采取多部门联动,努力实现空气质量质的飞跃。2021年,收获优良天数243天,较2020年同比(223天)增加20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同比(49微克/立方米)减少9微克/立方米,下降18.4%;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同比(89微克/立方米)减少5微克/立方米,下降5.6%。2017年至2021年,长安区空气质量指标逐年取得好成绩,优良天数分别为210天、211天、223天、223天、243天。全区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优良天数逐年攀升。
一是坚持攻坚治本,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区生态委办公室组织全区各部门以及各街道,严格落实精细化管控,不断强化协调联动,采取超常规措施,查漏补缺,举一反三。通过日常监管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持续加强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散乱污”企业、秸秆禁烧、散煤治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建筑工地扬尘、交通运输扬尘管控等大气重点工作。“铁腕”治霾,精准管控,让蓝天更蓝、空气质量更优。
二是严格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实行驻厂监管、现场巡查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在线监控。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严厉查处超标排放、污处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实施全区247家涉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全覆盖,监督指导汽修企业整改52家,检查检测机动车尾气5131辆,对40辆尾气超标机动车移交交警部门处罚。强化各项污染源管控,在高峰时段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努力实现精准治污,科学减排。
三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对物流园区、各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集中区域,全面拉网排查,及时清查辖区工程项目中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监管污染排放情况。2021年,检查工地及企业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两标一号”执行标准情况共计393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542台,抽测520台,其中510台符合“两标一号”的标准,对10台不符合我市执行标准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处罚。
四是加大扬尘污染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对120家建设工地,134家出土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环境监测设备,通过移动端APP对施工现场监管过程实现有效调度。推动施工工地使用全密闭施工模式,重点区域范围116家所有在建工地全部安装围挡雾化、喷淋系统,全面推行三级立体喷淋抑尘措施,有效控制污染由工地向外扩散。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县乡公路及沿线工地较多路段保洁力度和洒水频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五是露天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禁燃管控。高效运用秦岭以北农田及河流等区域69个烟火监控点位,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发现问题精准告警,及时捕获热点,锁定目标经纬度,以快捷高效的运转模式进行处置,确保问题及时有效得到解决。加强禁烧巡查防控和宣传曝光,严查严处烟花爆竹燃放。各部门联合行动,突出春节和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管控,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燃放发生。
六是夯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努力构建“区级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街道全面负责”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14个区级职能部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下延,将各职能部门执法优势和街办监管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出环境问题。2021年,长安区120名专职网格员累计开展污染源巡查170270次,上报各类环境问题共20698件。
七是筑牢常态化污染管控防线。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要节点,紧跟问题整改进度,现场督导施工单位,形成工作闭环。2021年,发现工地、汽修、企业、餐饮、露天焚烧、散煤治理问题3600余个,现场督查指导问题721个,形成“自上而下”的治理合力,从源头减少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强化监管,针对夜间施工噪音、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积极开展日查、夜查和不间断的零点执法行动。突出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进行现场办公,推动问题解决。2021年,突击联合执法8次,现场督导检查点位40个。
下一步,区生态委办公室将统筹各部门和各街道,继续保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势头,再接再厉,攻坚克难,持续发力,为获得更多的优良天数,打造天蓝气清的宜居长安奋力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