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

  (2009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 他相关活动,或者在本省管辖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的活动。

  第三条 海洋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科学规划、海陆统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海洋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整治与陆源污染控制相结合的海洋环境保护机制。

  第四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海洋环境保护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沿海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范围。

  第五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防治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组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负责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倾倒废弃物以及其他海洋开发利用活动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所辖区域内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调查处理依法由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的污染事故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体系建设,将海洋环境保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海洋环境保护和修复。

  第七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海洋环境保护科技创新,推行清洁生产,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第八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公益性活动,对保护、改善海洋环境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第九条 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和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全国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海域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海域环境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沿海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海域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海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行海洋环境监测、监视资料共享。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海洋环境监测、监视标准和规范,组织对本级行政区所辖海域的海洋环境监测、监视,定期评价海洋环境质量,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或者专项通报,并加强对海洋自然灾害和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监视、预警、预报和信息管理。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编制环境质量公报所需要的海洋环境监测资料。

  向社会提供海洋环境调查监测资料的监测单位,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

  第十一条 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本行政区所辖海域进行海洋环境调查评价。调查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以及重点海域、主要入海河流污染物排放等基本情况。

  第十二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订赤潮、风暴潮、海啸、重大海上污染等突发性海洋自然灾害和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沿海石化、运输、能源、制造、冶金等可能发生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并将应急预案报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发生赤潮、风暴潮、海啸、重大海上污染等突发性海洋自然灾害和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时,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环境保护、海洋、渔业和海事等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减灾和污染事故处理工作,防止或者减轻危害。

  第十四条 船舶发生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当事人应当立即控制或者消除污染,并向海事或者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由海事或者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采取强制清除、打捞或者拖行等应急处置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污染损害。

  强制清除、打捞或者拖行等应急处置措施所需费用,依法由责任者承担。

  第十五条 相邻海域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合作,建立相邻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协调机制。对可能影响相邻市、县海洋环境的入海排污口设置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相邻市、县人民政府的意见,相邻市、县人民政府有不同意见的,可提请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六条 海洋、渔业和海事行政主管部门在巡航监视中发现海上污染事故或者违反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时,应当予以制止并调查取证,必要时有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事态的扩大,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海洋、渔业和海事等行政主管部门实行海上联合执法。

  第三章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第十七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重要海洋生态区域和海洋景观的保护,组织开展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滨海湿地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实施近海增殖放流、人工鱼礁建设等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措施。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需要,选划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建设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制定。

  第十八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工鱼礁建设,采取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人工鱼礁。人工鱼礁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省人工鱼礁建设规划和技术规范。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人工鱼礁礁区的监督管理和生态监测。

  第十九条 船舶航经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应当采取限制航行速度等措施,防止对海洋保护动物的伤害。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制定。

  第二十条 依法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周围海域应当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严格限制炸岛、岛上采挖砂石、实体坝连岛工程等活动。

  禁止在领海基点所在的无居民海岛进行采石、挖砂、砍伐、爆破、射击等破坏性活动。

  第二十一条 严格限制在半封闭海湾、河口海域兴建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因防灾减灾等公共安全需要确需建设的,不得对水体交换、潮汐通道、行洪和通航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并在工程建设的同时采取严格的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

  第二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划定海砂禁采区。

  开采海砂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按照批准的海域范围和方式开采,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不得影响海岸、海堤、港口、航道、路桥等的安全。

  严格限制在海岸采挖砂石,防止造成海岸侵蚀。

  第二十三条 引进海洋动植物物种的,应当向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由相应专业技术机构编制的引进海洋动植物物种生态安全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应当包括:引进海洋动植物物种的基本情况、主要生态特性和培育条件,以及引进海洋动植物物种可能产生的生态危害和避免生态危害的措施。

  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对引进的海洋动植物物种进行生态安全审查,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引进海洋动植物物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批准引进的海洋动植物物种在批准机关指定的区域先进行可控制实验,发现可能造成海洋生态环境危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引进的海洋动植物物种组织***观察和评估,发现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生态环境危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

  第四章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

  第二十五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容量,制定省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海控制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沿海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海控制计划,制定所辖区域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六条 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的入海河流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方案应当与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入海河流断面水质不得低于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入海河口海域水质要求。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到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确定的控制目标。

  第二十七条 设置入海排污口及向海域排放陆源污染物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定。向海域排放陆源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经依法批准向海域排放陆源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污染物排放资料。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入海排污口和陆源污染物排海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盐场保护区、海滨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新建排污口。原有排污口排放的废水不符合周边海域水质环境质量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治理;经治理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其迁移或者关闭。

  第二十九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沿海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临海宾馆、饭店、旅游场所的污水未实行集中处理的,应当建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临海工业园区应当根据防治污染的需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污水集中处理,达标离岸排放。

  向海域排放冷废水、热废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达标排放,保证邻近渔业水域的水温符合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和渔业养殖规划,合理划定养殖区域,控制养殖规模。

  海水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渔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或者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渔药,防止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不得将海上养殖生产、生活废弃物弃置海域。提水式养殖场、种苗场对含病原体的养殖废水必须作无害化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海域。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养殖区域的海洋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对不符合渔业养殖环境要求的,不得批准从事养殖生产活动。

  第三十一条 沿海大中型港口应当建立船舶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实行船舶废弃物集中处理。

  船舶及海上生产作业不得违反规定向海洋排放含油废水、压载水、废弃物、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

  来自有疫情港口的船舶,其垃圾、生活污水、压载水等污染物应当按规定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处理。

  第三十二条 填海、围海工程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物料。填海工程应当采取先围后填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 使用海域的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清除其用海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拒不清除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清除,所需费用由使用海域的单位、个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工程建设、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或者污染事故,对水生生物资源、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由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向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所得赔偿款用于水生生物资源增殖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第三十五条 经批准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依法收取的排污费,必须用于海洋环境污染整治,不得挪作他用。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陆域排污费中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第五章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第三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或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对水生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水生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评价结果和补救措施应当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组成部分。

  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环境保护、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或者核准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当在工程所在地进行不少于十日的公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一)由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二)五十公顷以下的填海、一百公顷以下的围海工程项目;

  (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四)可能造成跨市海洋环境影响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从其规定。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权限,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环境保护、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或者核准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当征求海事、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军事用海的,必须征求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第四十条 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以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准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会。其中,围海、填海工程必须举行听证会。

  第四十一条 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或者核准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建设。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法律、法规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必要应急设施的,由环境保护、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必要时可暂扣违法作业工具: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开发无居民海岛,造成海岛及其周围海域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或者在领海基点所在的无居民海岛进行采石、挖砂、砍伐、爆破、射击等破坏性活动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或者不按批准的范围、方式开采海砂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使用有毒有害物料填海或者未按批准方式填海的。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要求进行引进外来海洋动植物物种的,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引进的海洋动植物,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的,责令消除危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未采取相应措施向海域排放冷废水、热废水,造成邻近渔业水域水温超过相关标准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将海上养殖生产、生活废弃物弃置海域,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排放含病原体养殖废水的。

  第四十七条 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赤潮等海洋自然灾害未及时通报或者公告,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发现海上污染事故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时,未依法予以制止或者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不按规定审批引进外来海洋动植物物种的;

  (四)不按规定审批或者核准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

  (五)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核准,批准其建设的;

  (六)未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海洋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 7月 1日起施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践行双碳要求再引生态项目——陕西炫蚁玺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落户韩森寨
  2. 学习先进理念聚力创新发展
  3. 太华路街道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
  4. 新城区中山门街道扎实推进创文测评及满意度提升
  5. 往细处分往深处走往实处落——西安电视台一套融媒大直播栏目报道中山门街道垃圾分类工作
  6. 长乐西路街道举办立功受奖人员表彰大会
  7. 西一路街道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
  8. 解放门街道春节慰问情暖意浓
  9. 最后一搏再战一夜坚决打赢除雪攻坚战
  10. 雁塔区四个一百暨第八个文艺志愿者服务日活动启动
  11. 鄠邑区召开2021年第二期渼陂大讲堂
  12. 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西安举办
  13. 曲江新区用绣花工艺整治背街小巷环境
  14. 西安市塑料污染治理督导组对蓝田禁限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15. 不负春光——经开区全力推进迎十四运市政道路提升工程
  16. 十项重点工作在新城幸福林带近百年的梦想即将照进现实
  17. 高新区召开十项重点工作和八大超越任务月度调度会
  18. 浐灞自贸区4项改革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
  19.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召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座谈会
  20. 聚焦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念好监督责任经
  21. 新城区西一路街道新民社区开展爱心15——冬日暖阳行动志愿服务活动
  22. 西一路街道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23. 莲湖区开展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
  24. 学党史征疑难解愁盼——走进院落讲党史凝心聚力促发展
  25. 长乐中路街道党工委深入学习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
  26. 高陵区就业创业取得新成效
  27. 西安高新区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清运联合整治行动
  28. 杨向喜看望慰问百岁老人
  29. 临潼区援企稳岗跑出加速度
  30. 经开区两所三甲医院一期封顶在即智慧建造黑科技功不可没
  31.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在西安市召开
  32. 长乐西路街道迅速传达落实区追赶超越二季度点评会会议精神和仵江区长指示精神
  33. 曲江新区召开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报表任务布置暨线上培训会议
  34. 碑林区副区长聂文斌带队督导检查文艺路街道疫情防控工作
  35. 门轩同志督导检查全区雨雪降温天气应急防御工作
  36. 徐毅检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防汛及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37. 林梅带队赴曲江新区考察学习
  38. 区政府主要领导检查疫情防控冬季供暖垃圾分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39. 西安阎良区学雷锋日里航空城处处可见小雷锋
  40. 新城区三举措规范早夜市经营
  41.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航空城校区成立
  42. 中山门街道加快推进地区文旅项目建设
  43. 举安全之盾防事故之患——端午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工作
  44. 齐海兵会见中兴新通讯集团副总经理
  45. 长乐中路街道召开党建重点工作培训部署会
  46. 经开区举行关注消防生命至上全民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47. 长乐西路街道组织辖区内各社区召开招聘会
  48. 高陵区托起城乡居民保障稳稳的幸福
  49. 争分夺秒浴雪奋战
  50. 西安国际港宁波舟山港陆海联运大通道班列正式发车
  51. 迎接十四运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开展涉水专项执法检查
  52. 西一路街道对文明单位进行验收
  53. 曲江新区一键呼让政务服务更高效
  54. 灞桥区小酒窝志愿者黄淼2020给我一份生活的温情
  55. 经开ODR企业6维护消费者权益UPUP
  56. 当好城市管家助力全运盛会
  57. 高陵以认罪认罚工作促社会治理
  58. 曲江新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现交易零突破
  59. 莲湖区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
  60. 推进总结再提升垃圾分类首善行
  61. 优化营商环境我为群众办实事——西一路街道办事处开展易俗文化街区商户送照***服务活动
  62. 开展精准服务推进产业消费升级
  63. 太华路街道开展节能降耗保卫蓝天主题宣传活动
  64. 曲江应急系统全力推动2020西安马拉松赛安全有序举办
  65.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近期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66. 韩森寨街道持续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工作
  67. 实地参观交流汲取经验向退役军人创业明星学习
  68. 长乐西路街道半截巷社区举办悦享烘焙DIY妇女节主题活动
  69. 全员发动除雪持续打响除雪除冰攻坚战
  70. 林梅会见天朗控股集团董事长孙茵一行
  71. 市投资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
  72. 岳华峰在沣东新城调研现代产业园区提升改造工作
  73. 警察蜀黍提醒您寒假安全应知晓
  74. 暖心公交民警收到陌生快递打开后心里好暖
  75. 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检查恶劣天气应对上级污染防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76. 高新区多措并举激发数字经济活力
  77. 省市评估定级考核组莅临我区开展第五次文化馆评估定级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并实地评估
  78. 区政府主要领导会见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总部党委书记邵晓龙一行
  79. 市政协副主席史晓红带队督导检查14号迎宾线路环境整治工作
  80. 高新区首宗标准地挂牌成交
  81.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第四检查考核组实地检查考核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82. 韩森寨街道秦川社区开展冬病夏治健康咨询活动
  83. 多措并举西安交警拍了拍这里
  84. 东三路社区党委开展庆七一讲百年党史传优良作风主题党日活动
  85. 韩森寨街道召开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86. 长乐中路街道东尚社区开展行走博物馆主题党日活动
  87. 长乐西路街道迅速传达落实全市安全生产擂台赛和仵书记精神
  88. 新年新气象委员展作为—政协新城区中山门街道学习组向保洁员和居民群众送春联
  89. 市统计局赴曲江街道督导检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90. 宝鸡市渭滨区政府赴碑林区考察楼宇经济工作
  91. 西安警方全程护航西马赛事
  92. 拿起手机10秒搞定您的交通违法西安交警交通违法线上自助处理升级完成啦
  93. 安康扶贫农产品亮相航天星座广场首届年货节
  94. 市民政局局长李平伟到雁塔区小寨路街道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和养老服务工作
  95. 蓝田县与融创中国举行战略合作洽谈
  96. 市委宣讲团走进经开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
  97. 高陵区三个注重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
  98. 杨向喜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99. 莲湖区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
  100. 元旦北客站发送旅客43万人次安全出行有经开区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