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采取四项措施做好亚沙会期间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
为确保“亚沙会”期间招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亚沙会”顺利开展营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始终把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理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密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以 “三超一疲劳”集中整治为载体,狠抓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强化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强化民警思想教育,增强责任意识。
通过召开民警会议、组织民警学习等形式,传达学习上级公安机关关于《烟台市“平安亚沙”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近期全国客运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通报,进一步加强民警思想教育,要求全体民警把思想统一到防范客运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上来,认识再提高,措施再加强,力度再加大,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将客运车辆交通安全整治当作一项重要工作,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全身心地投入到此项工作中去,狠抓各项职能措施的落实,确保客车交通安全。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狠抓客运企业安全制度落实。
坚持源头抓起,做好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民警分别深入城区五大客运企业,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客运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把好车辆日检关和出站关,对站内的营运车辆进行临时检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上路,做到人病不上车,病车不上路,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出车之前。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播放教育启示录等形式加强客运驾驶人的警示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其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客运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制度,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期间,共临检营运车辆290余辆,排查处不合格车辆4辆,分别对车辆进行了停运修检处理,在站内开展宣传教育2次,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直接教育人数达350余人。
三是强化社会宣传,提升全民防范能力。
丰富宣传模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力做好对社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一方面通过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设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案例讲解的形式和下乡进村入户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光盘、交通安全宣传图片展览、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等方法,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乘车常识,全面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防范能力。另一方面把汽车场站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重点,采取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乘客宣传安全乘车常识,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乘坐超员车、超速车、带病车的严重危害,懂得如何安全乘车,主动抵制超员、超速等客车交通违法行为,不坐超员车、超速车、带病车,从源头上杜绝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实行客运车辆超员举报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检举、揭发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路面动态管控,严查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深化“三超一疲劳”集中整治行动,落实措施,全力以赴,全力整治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量化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提高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管事力。在勤务制度上,一方面科学编排勤务,依托警务工作站、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动静结合的勤务模式,并发挥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设施的作用,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严查客车超员、超速、病车上路、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七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并认真记录,对客车违法绝不姑息迁就,一律从严处罚,不消除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不予放行。另一方面,严格客车违法驾驶人抄告制度,增加违法驾驶人的违法成本,震慑交通违法,净化交通环境。加强对长途客车检查,对驾车达4小时以上的驾驶员一律强制停车休息30分钟以上,从而有效保障长途客车安全行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3月份以来,共检查营运车辆1590余辆,查获营运车辆违法30余起,客车超速6起,检查并排除事故隐患客车4辆,强制疲劳驾驶的驾驶员休息10余人,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效果,辖区客运车辆秩序井然。
(市府办信息调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