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迪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医药化工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辽宁迪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医药化工中间体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辽宁迪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医药化工中间体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孵化基地A区20号厂房
建设内容:年产3.84吨医药化工中间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辽宁迪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方式:133****807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报告编制单位:辽宁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59****726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X3fZrAQK5qNkhoVg2ul7A
提取码:123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2)提交途径:
①信函地址:辽宁迪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②电子邮件地址:14678008@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辽宁迪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