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大举措落实三项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确保依法行政夯实基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在内容求实、方法求严、形式求全上下功夫、做文章,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坚持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内容上求实。一是执法文书规范化。梳理完善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规范各执法文书的填写要求,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二是执法记录全面化。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截至今年3月底已对69卷处罚案卷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坚持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上求严。一是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制定了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明确审核的范围、内容、会议流程以及合法性、合理性审查。今年以来,组织召开了4次集体审议会议,对3起重大案件经集体讨论做出处理决定,对2起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集体研究解决方案。二是在规范审核工作上下功夫。做到办审分离,主要审核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提出审核意见,从源头上把好关口。建立法制员队伍,确保每个中队有1名法制员,明确法制员工作职责,通过定期举行法制员业务培训和审核工作分析会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制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形式上求全。一是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通过招远政务网进行公开;二是执法过程透明。执法中要求执法人员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关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执法部门,要率先垂范学好制度,切实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