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海阳市司法局周文艳同志荣获烟台市青年法治先锋荣
4月30日下午,从烟台司法行政系统“青年法治先锋” 主题活动上传来喜讯,海阳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周文艳同志荣获烟台市“青年法治先锋”荣誉称号。
周文艳,海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自2005年至今,她一直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从办公室,到社区矫正科,再到基层工作科,每到一个新岗位,都兢兢业业,认真学习,努力工作,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成长为本职岗位上的行家里手。因工作突出,连续多年荣获海阳市委市政府嘉奖奖励。在2018年年度考核中,该同志负责的基层工作科取得了全局综合测评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到领导、同事和群众的普遍好评。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近她。
她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周文艳一直将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自觉做到勤学多想,努力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积极参加各类知识培训、法律培训,激发自己的政治责任感和奋发进取精神,持之以恒的勤奋学习和思考,使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业务素质也得到很大的增强。
她有积极的创新精神和青春活力。善于把创新理念融入到工作学习中,勇于开阔视野、开拓思路,在***难题、加快发展上下功夫;能够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布局,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新服务,在时代大潮中建功立业。在接待群众来询,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周文艳将所学心理学知识运用其中,在为群众解疑答惑的同时,平复其心绪,让来询群众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一位因讨要工资未果而身心疲惫的群众被该同志暖心的话语和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打动,专程写了感谢信送到单位,称她是“全心全意、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的为人民服务的好公仆”。
她有崇高的奉献精神和品德修为。周文艳一直秉承“一切为了工作负责、一切为了群众满意”的宗旨,尽职尽责做好自己负责的业务工作。今年是司法行政系统负责选任人民陪审员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工作繁杂,为了能够按照法定程序选任出符合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将近四个月的时间里,该同志带领科室一班人,加班加点,毫无怨言,经过发布选任公告、接受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等一系列繁复的环节,最终选任了135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公示,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难者亦难矣。在为与不为之间,她选择了主动作为,用最平凡朴实的事例诠释了担当与责任;“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生哲学,时刻警醒她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不负韶华不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