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路街道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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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为了贯彻落实《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和节后未销售烟花爆竹回收工作,滨海路街道安监办于近日,开展了烟花爆竹临时许可证回收工作。
滨海路街道安监办工作人员对辖区 3家取得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的零售点进行了安全检查。截止到2017年2月13日,所有零售点都停止烟花爆竹的销售活动,整理并及时的退回给批发企业,并上交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零售网点不落实回收退货安全生产责任,储存销售非法烟花爆竹和违规储存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暂扣和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姓名、安全资质证书编号等信息予以登记存档,三年内不批准其经营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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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9:36: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