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今年加强环境监管整治力度
今年,为加快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莱山区将重点加强污染物减排、水气环境质量、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监管等方面整治力度。
据了解,今年莱山区将突出污染物减排,加大各类环境污染治理,确保完成年度减排计划,年内将督导列入减排计划的国控废气企业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完成剩余发电机组烟气旁路拆除工作及新建脱硫脱硝工程,严格执行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控制面源污染,督导裕林、成晟两家养殖专业合作社新上沼气设施,并对产生的污染物合理用于农业生产,确保完成201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下降2.92%、3.1%、2.38%、2.2%的减排任务目标。
我区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在一期拆除主河道两侧5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大棚的基础上,开展500—1200米范围内养殖大棚二期拆除工作;对辛安河主河道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农村小作坊进行集中整治,关停所有未批擅建和一切违法排污农村小作坊性质的生产加工和经营性项目。同时,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开展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拆除或改造工程,制定季度性拆除或改造进度表,对洗浴性燃煤锅炉、茶水炉进行全部拆除;对采暖性锅炉实施集中并网改造;做好烟台大学、工商学院等市属管理单位与辖区集中供热企业供热管网对接工程,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禁燃区内所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拆除或改造工程。建立完善扬尘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依托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莱山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的职能,协调和督导相关单位,做好建筑工地、裸露渣土堆、道路扬尘、汽车尾气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
此外,莱山区还将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一切环境污染实施“零容忍”。同时,转变执法思路,推进行政执法为民服务,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环保执法”为中心,一方面保障市民的环保知情权、参与权,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另一方面对市民反映的违法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帮扶企业寻求既经济又合理的改造手段,既降低治理投入成本,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促进环境保护与发展“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