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经信局决战十二月巩固节能成果节能降耗再求新突破
为确保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县经信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力决战十二月,进一步巩固节能成果,节能降耗再求新突破,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垦利县决战十二月巩固节能成果方案》,严格落实节能第一责任人制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重点用能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职责分工,狠抓落实,确保调控方案顺利实施。
二是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上马。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未经节能评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高耗能行业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市县领导的批示精神,制定计划,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对列入2012年前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督促企业确保在12月中旬淘汰完成。
四是积极推进高效节能项目建设。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节能降耗工作的落脚点,开展循环经济示范,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及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工作,全力打造循环型生态经济强县。
五是完善能耗统计、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强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做好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工作,全面提高能耗指标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能源消耗状况,加强对数据质量的科学评估,确保主要能源数据与相关经济数据的匹配、衔接、平衡。
六是严格执法监察,落实目标责任。加强节能工作管理,加大节能执法监察力度,对不能按期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