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公安局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警用品行动
为切实加强警用品管理工作,规范警用品生产、销售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警用品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要求,近日,利津县局组织各派出所认真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警用品行动。
工作中,民警深入辖区,展开全面排查。一是对辖区内进行全面调查摸排,了解掌握辖区内是否存在生产、销售警用品的场所及品种,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迅速对辖区内的销售警用品商店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警服专用标志物、警棍、手铐、脚镣、约束带、电击器、警绳、警用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警用制式刀具、警用多功能腰带、防暴喷雾驱散器、防暴射网器、警灯、警报器及带有警用标志、标识的其他物品进行清理。三是在辖区商业场所、主要街道、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关于禁止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警用品的通告张贴工作,大力宣传有关警用品生产、销售、持有、使用管理的法律规定,引导广大群众不非法生产、不非法销售、不购买、不持有、不使用警用品,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警用品的违法行为,形成全警参战、全民支持、全面整治的良好势头。
本次警用品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检查各类商业店铺300余家,张贴通告500余份。通过清理整治,进一步加强警用品管理,规范警用品生产、销售秩序,杜绝警用品流向社会,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