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利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月19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县领导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杜振波、陈永民、燕振诚、李道明、刘立清、林向军、王建安、李俊德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杜振波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陈永民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陈永民说,2013年是全县上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团结奋进、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人大各项工作继续向前推进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勤于履职,积极作为,在服务发展上求主动,在关注民生上求作为,在依法监督上求实效,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陈永民从三个方面总结了去年人大工作。一、树立大局意识,依法有效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立足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认真贯彻监督法,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有力促进了全县中心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保障服务,发挥代表作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基础,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维护代表民主权利,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促进了代表履职成效的进一步提高。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学习意识,更加注重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关于2014年的工作,陈永民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扣发展、法制、民生三大主题,弘扬务实作风,依法履行职责,坚持群众路线,推进民主法治,全面落实和推进各项改革,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
陈永民从五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把握人大工作方向,在职能作用发挥上再有新提高。二、明确人大工作重点,在推进改革发展上再创新佳绩。三、突出履职为民主题,在保障改善民生上再显新成效。四、创新代表工作形式,在服务代表上再出新亮点。五、筑牢人大工作基石,在自身建设上再上新台阶。
陈永民强调,县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思考研究、谋划推动,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县委的工作中心合拍,与“一府两院”的目标任务合力,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合心,提升境界,凝聚力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要坚持发展至上,推进政治、经济、社会治理、司法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及政府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及时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突出对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民生实事的支持,强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坚持民生优先,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支持政府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谋利益。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推动民生问题解决,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陈永民最后说,各位代表,时代赋予我们重任,人民寄予我们厚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周围,在中共利津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高昂的激情、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强力推动跨越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利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峰在会上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说,2013年,县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大力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为推进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4年,县法院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大力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智海作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说,2013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大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14年,县检察院将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建设“法治利津”、“平安利津”作出新贡献。
大会表决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办法。对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人大代表建议和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