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立足五制狠抓效能整改
一是问题整改责任制。按照局机关效能提升行动活动责任分工,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督办领导,明确整改的内容、时限、承办科室及具体要求;二是整改任务目标制。针对整改问题,明确整改任务目标,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马上办;对需要深入调查研究问题,列出专题限时答复;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做好对群众解释工作,并列入长期工作规划,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达到100%;三是整改意见回复制。对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梳理分类,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做出整改承诺,并要求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电话回访、反馈意见函等形式向意见建设人进行全面如实反馈;四是整改情况公示制。将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及反馈意见等,通过专题会议、网站、信息及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向群众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五是整改结果评议制。定期邀请林业企业法人代表、造林大户代表、林农代表、局机关干部代表召开座谈会,对机关效能问题整改结果进行评议评价,确保机关效能提升行动活动见实效。(区林业局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