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法院多措并举促和谐执行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河口区法院实施多项措施,力促和谐执行。
一是充分运用协调机制。与双方进行定期沟通,对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案件做好案前协调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运用案例引导法、谈心交流法、换位思考法等方式,查找争议焦点,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强化案后释疑工作,消除当事人对法院工作存在的疑虑,力争实现案结事了。对存在不满情绪的当事人及时进行回访,通过辨法析理,情理疏导,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二是切实提高执法能力。通过业务培训、案例研讨、法官教法官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培养执行干警的协调沟通能力、抵御干扰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注重创新执行方法,讲究执行艺术,提高案件执结率的同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全面规范执行行为。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分权制约、复执案件专项管理和重大事项分级审批等制度,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完善以分段集约执行和节点控制为特征的流程管理制度,强化对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监督制约。设立专职纪检监察员,加强对执行人员日常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开通24小时自动接听录音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内外结合实现对执行工作的全面监督。
四是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予以曝光,采取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河口区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