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现将“东营港东营港区25 万吨级原油泊位工程”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沿海地区,距东营港直线距离约68.7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 座25 万吨级的单点系泊泊位,增压平台1 座,以及配套的两单点至增压平台Φ1219mm海底输油管道各1条、增压平台至岸上中转原油库区Φ1219mm海底输油管道1 条。该泊位采用单点系泊形式,主要承担进口原油的卸泊作业,并通过海底管道、增压平台将卸泊的原油输运到陆岸中转油库,设计年吞吐量为3500 万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民达物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城区金融港府前大街55号
联系人: 刘红军
电话:133****0499
邮箱:186****8300@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国投财富广场2号楼1702室
联系人: 白媛媛
电话:186****2375
邮箱:35784685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及海洋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2)进行工程分析、现场踏勘和海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海洋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3)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报海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工作内容:(1)介绍工程概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环境污染源;(2)对工程建设海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3)对项目建设的主要海洋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4)采取信息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及分析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5)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行与否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1)您对本工程了解的程度;(2)您认为本工程选址是否合理(3)本工程建设对发展当地经济的作用(4)您认为海洋环境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5)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和程度;(6)您是否同意本工程建设。(7)您对工程建设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可通过信件、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达物流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