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严格三关制度规范资金拨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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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一、完善申请关。对各项专项资金和大额支出,要求各用款单位先提出用款申请,写明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预算情况,申请书经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送财政局。用款单位申请关有效遏制了用款的随意性。
二、把好审查关。财政局安排专人对用款单位提出的申请先进行认真审查,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工程项目建设的规模效益到工程预算情况等都进行细致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出拨款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不同意;对资金预算不合理的,该审减的审减,该取消的取消,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严格复核关。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对经审查后的用款申请,根据专项资金安排情况、预算安排情况和资金拨付进度等情况,进行认真复核,凡是不应由财政负担的或超预算的,一律不予拨付。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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