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医保局加强医药机构协议管理
把好“定点”入口关。依据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制定两定机构申报流程、材料清单等内容,经主动申请、现场评估验收、会议研究、公示等环节,对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核准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今年以来,共新增23家协议医药机构。
抓好“协议”签订关。对医保定点的42家医院、248家药店、81家诊所和243家村卫生室分类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在总额控制、费用管理、诊疗行为等方面规范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
打好“检查”监督关。利用专项检查、三方检查、自查自纠等形式对协议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今年以来,共查处定点医药机构44家次,自查退款29.3万元,追回医保基金181.4万元,处违约金211.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