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实施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
为更好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日前,我县制定印发《桓台县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1”即“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N”即承诺审批制、“标准地”出让、“先建后验”、区域评估评审、帮办代办等审批方式创新),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的工业投资项目服务体系,全面提升项目审批效率。
《方案》指出,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模式主要适用于市、县级人民政府年度内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入驻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下列工业投资项目除外:(一)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二)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三)审批权限在国家、省级、市级层面的审批事项从其规定。
《方案》强调,按照项目审批主要内容和审批时序,将“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划分为立项预审、并联审批、施工许可(拿地开工)三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个部门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田耀 岳文 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