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本勇被授予第二批淄博文化英才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文件,公布第二批淄博文化英才名单,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淄博市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淄博市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巩本勇入选文艺类文化英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文化名城建设,今年4月开始,在各区县、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市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研究、人选所在单位公示,最后确定我市10名同志为第二批淄博文化英才。本次评选的类别有理论类、新闻类、文艺类、文化经营管理类、文化专门技术类等五个大类。
巩本勇,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淄博市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桓台县诗歌协会名誉主席。著有诗集《秋日红莲湖》《戏马台》《原色地》,散文集《祖坟》,新闻文学作品集《故乡泥土芬芳》,长篇小说《苍生谣》等。先后荣获黎巴嫩“纳吉·阿曼国际文学奖”,“王渔洋文学艺术奖”“长河文学奖““山东诗人优秀诗人奖”“淄博文学艺术奖”“中国新诗百年百位网络诗人”“第二批淄博文化英才”等。(岳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