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塘西大道一二期照明工程施工
三水区塘西大道一、二期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塘西大道一、二期照明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三发统资〔2016〕89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水区塘西大道一、二期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芦苞镇、乐平镇等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G321北至山前大道(花都区),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约24公里。本工程标准段道路照明主要采用12米/8米高,200W/150W单杆双臂LED灯(挑臂长2.5米/2米,仰角5度),路灯双侧对称布置于侧绿化带上进行照明,布置间距35米。道路展宽采用12米,2*200W LED二火投光灯加强照明,交会区采用15米,3*200W LED三火投光灯加强照明。本工程预算建安费约为2872.6831万元。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具体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工程以综合单价方式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移交管养单位、包资料移交(归档)、包验收及整理验收资料。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2.9.工程款支付方式:
每月最低支付限额:100万元,每月完成合格工程价款未达最低限额暂停当月计量。
1、发包人每月向承包人支付该月经监理计量合格工程价款的85%;
2、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并审定结算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0%;
3、本合同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并移交给接养单位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
4、剩下的3%的工程结算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并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退还给承包人。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