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如何定期产前检查
什么叫产前检查?
产前检查是指对妊娠期孕妇和胎儿所作的临床检查,并提供一系列的医疗和护理建议及措施,目的是通过对于孕妇和胎儿的监护及早预防和发现并发症,减少其不良影响,在此期间提供正确的检查手段和医学建议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的关键。
孕期为何要定期产前检查?
做产前检査的规定,是按照胎儿发育和母体生理变化特点制定的。其目的是经过系统的定期检査能连续观察各个阶段胎儿发育和孕妇身体变化的情况。例如:胎儿在子宫内生长发育是否正常、孕妇营养是否良好等。通过产前检查,可以了解专业的有关孕期的生理卫生、生活和营养方面的知识,了解产前、产后应注意的问题,及正常分娩的常识;也可及时发现孕妇常见的合并症如妊娠高血压疾病、糖尿病、贫血等疾病,以便及时得到治疗,防止疾病向严重阶段发展而影响母婴健康,更甚者危及母婴生命安全;在妊娠期间,胎位也会发生变化,如果及时发现,就能适时纠正。如果不定期做检查或检査过晩,即使发现不正常的情况,也会因为延误而难以纠正,或无法纠正。因此,定期做产前检査对顺利分娩是十分必要的。
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
产前检查时间一般应从确诊妊娠早期开始,一般情况下首次检查日期应在6至8周为宜,孕妇到医院进行首次产前检查,产科医生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档案手册》,并进行检查随访记录,有异常情况者应适当提前检查时间。
产前检查一般孕28周前每月一次,孕28至36周每2周一次,末一个月每周一次,若有异常情况,酌情增加检查次数。低危孕妇产前检查的次数,整个孕期9至11次较为合理,高危孕妇检查次数增多,具体情况按照病情不同个体差异大。
孕期需要定期规律的产前检查
在完整的孕期检查中,每次都应该进行常规检查(包括:测量血压、体重、尿常规、血常规等)、孕妇健康状况评估。此外,还包括一些特别的检查如下:
1、孕12周前:对母体身体状况的全面检查,包括检查孕妇血型、微量元素、甲状腺功能、筛查孕妇有无传染性疾病、病毒感染等;
2、孕15周至20周:唐氏综合征血清筛查;
3、孕24周至28周:葡萄糖耐量试验,以确认有无糖尿病存在、四维彩超、胎儿先心病筛查;
4、孕34周以后: 胎心监护,以了解宫内胎儿情况;高危孕妇胎心监护时间可提前至32周;
5、初诊、孕20至24周、34周、38至39周:这几个时间段内,每次应该各做一次B超检查,筛查畸形,了解胎儿在子宫内的情况,确定胎位、胎盘位置及羊水量等;
6、在产前检查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结果,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及时转诊。
产前首次检查内容和重要性
首次产前检查内容主要有:①详细询问病史;②推算预产期;③全身检查:身高和体重指数(BMI)、血压测量、口腔检查、心肺听诊、下肢有无水肿等;④产科检查:测量宫高腹围、胎心音听诊、阴道及宫颈检查(据孕妇情况而定);⑤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检查、梅毒血清学检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血型、HTV筛查、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超声检查、心电图等;⑥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⑦告知产前检查计划。
综合上述检查情况,可以了解孕妇全身的健康状况、妊娠情况及将来生产方式的初步设想,使医生对孕妇有一个较完整的了解,以便于以后整个孕期的检查和指导。
温馨提示:桓台常住的孕产妇,在怀孕12周内到桓台县公共卫生项目办公室领取《孕产妇免费保健服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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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