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及时完成资产划转
为贯彻落实《中共周村区委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村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周发〔2019〕2号),按照《关于加强机构改革中经费资产管理的通知》(周财办〔2019〕3号)要求,于2019年4月22日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区级机构改革中有关资产划转工作的通知》。工作开展以来,国资局要求资产部分划转单位完成清查盘点,划出方与划入方协商一致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由划出方填报《区级机构改革资产划转表》一式五份报国资局。整体划转单位划出方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做好资产清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由划出或新建部门将申请文件、资产清查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严格完整报送国资局。
截至目前,各单位已完成资产划转工作,涉及部分划转的单位共有10家,划转资产总计约50万元;全部划转的单位共有14家,划转资产总计约1.5亿。当前主要集中委托软件公司与各单位做好资产管理信息数据的调整工作,按照机构改革后重新确定的预算单位设置用户组,对资产管理系统进行重建,确保资产管理系统完整转换、及时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