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新区打造“三岛一区”的发展定位,全力推进“美丽大鹏”建设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部署,努力为新区建设和发展做好保障:
一、全面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
精心组织,大鹏新区规划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牵头推动新区“十三五”规划印发实施。《深圳市大鹏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已完成与《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衔接,并经市发改委审核通过。目前,新区已联合市发改委将《规划纲要》上报市政府审定,待市政府审批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实施。二是研究大鹏新区“十三五”规划分解实施工作。为提前做好规划内容分解工作,草拟《大鹏新区“十三五”规划纲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分解实施工作。三是定期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及课题研究工作。定期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及课题研究工作。完成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提出新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大鹏新区落实东进战略及空间统筹专题研究》、《大鹏新区“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大鹏新区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大鹏新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研究调研报告》等课题结题工作,积极探索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新路径。
提前谋划,新区东进战略前期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起草新区落实东进战略总体思考及工作举措。提出新区在落实东进战略过程中发展目标,明确六大发展原则,初步提出交通提升、民生提质、筑产兴业、“旅游+”、“生态+”等五大行动计划。二是积极反馈东进战略中新区发展需求。推动支持新区旅游率先发力、深圳国际生物谷规划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等重点事项纳入市东进战略行动方案。三是加快推动新区落实东进战略有关文件印发实施,如《大鹏新区落实东进战略行动方案(2016-2020)》《大鹏新区落实东进战略协调推进机制》《大鹏新区落实东进战略重点项目表》等。四是起草新区落实东进战略工作机制。搭建“1+5+2”组织架构,即1个由新区党工委书记挂帅的东进战略专责小组,5个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的专项工作组,2个日常工作部门;建立“专项工作组—分管区领导—专责小组—多市级平台”层次、市区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
科学统筹,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一是统筹平衡,下达新区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项目30个,年度计划投资15,000万元,重点投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社会民生领域。二是以“美丽大鹏”建设为主线,推进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对“美丽大鹏”建设宜居家园项目进行梳理,并赴三个办事处专题调研;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提质提效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三是科学审核,当好政府投资项目“把关人”。 2016年1-6月,审核各类工程项目95项,申报投资235,375万元,审核投资193,603万元,核减投资41,772万元,核减率约17.7%。项目评审绩效显著,对于有效节约财政资金、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积极协调,争取市政府投资项目支持成效显著。一是高度重视市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推动辖区58个项目列入市政府2016年投资计划,目前市发改委已下达40个前期、新开工或续建项目投资计划88,534万元。二是积极争取市发改委项目支持,着力加快坝光核心启动区范围内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申报工作,如取得深圳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批复;取得新葵坝路、新态路、白沙湾路、白沙湾公园、中心公园、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取得白沙湾公园、中心公园等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三是积极承接,做好“市投区建”项目审批。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做好我市治水提质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深发改〔2016〕324号)、《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的通知》(深发改〔2016〕426号),治水提质、地面坍塌隐患防治、地质灾害整治、危险边坡隐患防治、消防站及消防栓等领域“市投区建”项目审批权下放至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审批事权下放以来,已批复市投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7个,概算9个。
二、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审慎理财,预算执行整体情况良好。2016年1-6月,新区税收累计完成111,315万元,同比增长41.7%,其中:国税31,334万元,增长24.8%(剔除退税因素);地税79,981万元,增长31.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0,621万元,同比(下同)增长39.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2,596万元(含拨付新区投控公司15亿元),增长2.6倍,完成年初预算的51.3%,其中“八项科目”完成94,253万元,增长47.2%,完成年初预算的36.3%。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87万元,下降58.8%;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6,981万元,增长1.4倍。
有保有压,财政支出进度全面加快。一是着力“稳增长、惠民生、促改革”,财政支出进度加快。1-6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2,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二是上线基建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安全高效做好基建资金管理工作。对《深圳市大鹏新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规范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提高基本建设资金支付效率。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新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48万元,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14万元。2016年1-6月“三公”经费累计支出678.44万元,较去年同期数768.93万元减少90.49万元,同比下降11.77%。
优化结构,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领域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加大。1-6月,九大类民生及公共安全支出完成92,716万元,增支33,353万元,增长56.2%,民生保障优化提升。主要一是加快建设市十一高级中学,加快葵涌中学科技馆、大鹏实验幼儿园改造工程支出,购置教育设备;二是购置专业医疗设备,及时发放降价补助,加快葵涌人民医院流程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三是加快新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坪西路南澳大酒店段高挡墙交通抢险工程、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市政配套建设;四是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公共安全支出增支。
积极稳妥,各项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科学编制并按时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工作,严格按预算批复和工作进度审批部门用款计划;严格审核支出范围和标准,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要求使用单位实行政府采购。二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年1月起将11家驻区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三是做好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体系,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按照非税收入进度,及时上缴和拨付非税收入资金。截止至6月30日,共组织非税收入7,450万元,累计上缴金库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4,946万元。
三、切实抓好各项指标统计监测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统计监测工作。发布了《2015年大鹏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组织编印《大鹏新区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季报》、《大鹏新区统计月报》、《大鹏新区经济运行简析》和《2015年大鹏新区统计年鉴》,撰写各类统计分析资料、统计信息,为领导决策和引导部门抓好落实提供依据。二是扎实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三是扎实做好住户调查工作。为加强与调查户的联系和沟通,提高调查户记帐的配合程度,以座谈会、茶话会等灵活多样的活动方式开展了2016年春节慰问活动和数据质量巩固提高月活动。
四、强化监管确保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保值增值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是推动街属国企整合工作。制定出台《大鹏新区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和《大鹏新区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区属国企、街属国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审议批准公司发展规划、投及计划、贷款、担保事项、资产权属变更等相关事项,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成立大鹏新区街属国企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开展大鹏新区街属国企资产负债清理处置有关工作,对各街属国企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二是推动投控章程修改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推动投控公司章程修改,进一步理顺关系,明晰权责。三是成功推动新区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强化对新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行为监督管理。
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制定《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明确“三资”交易活动范围、交易方式、交易流程及评标定标方式等,将“三资”交易全面纳入交易平台,创新股份合作公司“三资”交易管理,实现对“三资”全流程化监管,促使交易公开透明。
五、加快扶持社区集体经济发展
深入社区走访调研,推动实施“一区一策”。对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进行走访调研,组织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召开集体经济发展务虚会,跟进了解社区股份合作公司2015年发展项目进展情况及2016年公司发展思路;深入推进“一区一策”实施工作,引导股份合作公司立足社区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项目、积极盘活社区存量物业、合理有效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对公司申报的重点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分析申报项目可行性,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激励引导作用,重点支持股份合作公司优质发展项目,上半年已利用2016年股份合作公司专项资金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42个项目进行了补助,补助资金合计3,535.8万元。
推进新区集体经济管理“四合一”平台建设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与新区领导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新区集体经济管理“四合一”平台建设项目(含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资产监管平台、财务实时监控平台和出国(境)证照管理平台四个板块),进一步规范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制度约束和服务体系。
六、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政府采购。截至2016年6月30日,共计组织实施了136个采购项目(不含协议采购),采购预算18,446万元,中标金额17,601万元,节约财政资845万元,节资率4.6%。二是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出台《2016年度大鹏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集中采购流程,同时引导采购单位开展绿色采购工作。三是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腐败隐患治理调研。全面梳理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腐败隐患,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目前,已初步完成政府采购领域腐败隐患治理调研报告,并通过报告全面梳理业务流程等,逐步形成规范的标准化格式运作指导文件。四是逐步开展“留痕计划”工作。制定 “留痕计划”方案,理顺机构职能、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岗位职责留痕、招标文件制作过程留痕、档案管理留痕、内部监督留痕、外部监督留痕等,遏制廉政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积极主动,团结协作,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职能工作。一是统筹“十三五”规划编制,重点推进《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及重点项目制定,协调推动新区落实东进战略,认真做好经济发展分析及总结,及时提出促进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措施建议,努力实现新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定期梳理项目建设情况,督促项目加快建设和拨付进度。继续做好已下放审批事权的“市投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工作。修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暂行办法,启动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三是进一步做好财政收支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做好新区特色产业税源专题调研工作,强化财税政策的引导与支撑作用。切实加快基本建设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和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支出。四是加快实施“一区一策”,引导推动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积极推进“一区一策”相关工作,加强对股份合作公司的指导和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大对社区优质项目扶持力度,推进项目落实。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对2014年、2015年安排的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五是加快推动新区集体经济管理“四合一”平台建设。六是探索推行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促进评审和定标的规范化,提升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满意度。七是按照《大鹏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方案》要求,印发实施《大鹏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募、投、管、退等相关事宜进行顶层设计,推动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规范、高效运转。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