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拟纳入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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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现将拟(上报)纳入区级与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公示单位:济南高新区发展保障部
监督电话:0531-88871918 12317
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舜华路66号)B座918室
gxqfphysh@jn.shandong.cn
与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公示.doc
编辑: 陈炷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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