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能监察支队对我区节能评估实施情况进行节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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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十一五”以来,我区深入贯彻节能法律法规,积极推行节能评估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备案。
7月27日,济南市节能监察支队对我区部分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实施情况进行了节能监察。此次监察涉及我区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高特种用途钢坯质量技术改造等两个项目,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700WM光伏电池片项目,济南盛源化肥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年氨醇系统节能技术改造等两个项目。受监察企业向监察小组出具了项目节能评估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以及审批、核准、备案的批复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接受了监察人员的调查询问,区政府节能办配合进行了节能监察。
通过此次监察,将进一步推动我区节能评估制度的贯彻执行。
(作者:区经信局)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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