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7月15日起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
7月14日,济南市历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的通告》。
通告指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7月15日起,将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停车场地、影院剧院、景区景点、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公共洗浴、美容理发、歌厅网吧、游戏娱乐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时,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广大居民出入以上公共场所时,需准确提供本人疫苗接种信息,健康码暂时没显示疫苗接种信息以及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可从接种单位开具纸质接种证明提供给上述场所查验人员;未接种人员须登记个人信息,并说明未接种疫苗的原因,严格落实各项防护要求,负责查验的部门将未接种人员信息反馈至其现住址所在街道,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负责督促其尽快完成接种,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配合。
通告指出,各级各类公共场所是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的责任主体,要安排专人,与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一并进行。对未接种人员,要逐一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督促其到就近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并将每日汇总信息报送属地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共场所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工作由属地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部署落实。卫健、教育、市场监管、商务、交通、公安、住建、城管、民政、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领域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查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公共场所,如果因为疫苗接种信息查验不细致,导致发生疫情传播,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信息来源:爱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