甸柳新村街道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作为首批济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示范街道,甸柳新村街道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服务等方式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服务。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人社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小组。根据《历下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要求,立足甸柳实际,制定《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精心部署,积极筹备,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确保此项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实行“柜员制”服务,前台9个服务席位均可办理所有基础业务,每人一张“明白纸”,详细记录了办事流程和政策解读,使居民一看就明白,让居民少跑路,少费心。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社区宣传栏,中心电子显示屏,自助服务系统为载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单、群发短信和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社区”宣传活动等方式,公开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缴费标准、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内容,接受居民的监督和咨询。
三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对专管人员进行常态化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定期以座谈的形式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传递新信息,并通过问答形式,了解专管人员的政策及流程掌握程度。由专管员反映一段时期内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出现的问题,由专人统一记录,并及时解决。
四是确保管理工作到位。制定了统一的业务经办流程,分发到辖区8个社区居委会,通过“便民自助服务系统”和业务流程张贴上墙,公开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方便居民查询;依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系统”实现业务办理信息化,确保所有参保人员的各项业务均有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记录;对参保登记、变更、缴费、待遇领取、待遇终止、参保人员死亡等建立规范台账,确保上报的统计报表和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同时,对相关档案材料进行梳理整合和装订归档,以备日后查询。
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5人,年满60周岁办理退休手续8人,退保和待遇终止16人,缴费116人,所有缴费人员均在缴费期内完成缴费,缴费总额达179944元。(作者: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