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我区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切实运用执法公示平台,打造阳光政府。2018年我区执法情况呈现“两升一降”态势:案件增长率高,行政处罚约124.8万宗,同比增加56.4%。行政审批申请量约198.7万,同比增加87.45%;执法单位运用执法公示平台实行数据公开普及率达100%;执法投诉率低,区执法督察办收到的执法投诉少于10宗。
我区完成职能部门权责清单和镇街的“三梳理”编制工作,依法梳理了40个执法单位(含部门及镇街)现有行政职权事项6228项。各执法单位连续3年于3月31日前在本单位门户网上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总体数据。全面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实现执法数据从总体延伸至个案公开。要求各执法单位建立内部公示信息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准确性,并要求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书全文时隐去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今年5月1日至8月21日我区已在平台上向社会公开执法案件约16230宗。
目前,区执法单位共配备执法记录仪4041台、无人机2台。执法全过程实现电子化记录。行政执法监督采取年度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形式,每年定期开展至少一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日常监督中强化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制定《广州市番禺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州市番禺区行政执法案卷标准指引》等,进一步规范我区执法行为和执法文书制作制度,要求我区执法单位向社会公开执法证信息、执法程序、执法依据以及执法清单等。以行政复议、执法投诉为抓手,在日常复议、投诉工作中如发现执法行为存在程序瑕疵、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及时组织执法单位召开工作会议或发出执法建议书进行执法监督,促使其提升执法水平。
(转自番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