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集中开展三个月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会决定从1月初至3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将亲自组织或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指导企业以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扎实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治理安全隐患。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建立,重点督促企业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按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区分,实行分层分级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制度。要严格遵照工贸行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评定标准,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水上交通、油气管道、渔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扎实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针对岁末年初和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规律,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交叉执法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各种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有违必罚、严处重罚,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要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彻查每一起事故背后的问题原因,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厉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并严厉问责。
我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级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由分管负责同志亲自负责。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安委会每月28日前向市安委会书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调度并严格督促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确保工作落细落实。
通过开展三个月专项行动,扎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和事故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下大力气整改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曝光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压降一般事故,全力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证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愉悦、欢乐的传统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