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程序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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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的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市法制办于今年上半年出台了指导行政执法部门推行“三项制度”的“三个办法”,并于7月份在市直部门开展了“三项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经过材料申报、解说展示、审核、考察等一系列步骤,完成了试点的审核确认工作,并发文确定了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盐城市国家税务局、江苏省盐城市烟草专卖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等7个行政执法部门为市级试点部门。
近年来,市法制办致力于行政执法实践的创新创效,希望通过试点实践,鼓励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把“三项制度”真正推向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着力提升管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在全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打好坚实的基础,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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