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科理论界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言推进法治珠海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准确把握我国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法治中国”作出了详细的顶层设计。18日,我市社科理论界举行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立足于珠海本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特色,畅谈如何推进法治珠海进程,建设幸福珠海。
运用法治思维建设法治珠海
“崇尚法治是法治珠海建设的前提。”,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教授周盛盈表示,崇尚法治要求全体市民都要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使法律成为全社会行动的准则,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公职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他建议,我市要进一步完善党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围绕增创一流法治环境、创建法治示范市的目标深入开展课题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要尽快出台《珠海市行政决策程序条例》,规范决策程序和决策办法;要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此外,还可在干部的选拔与任用中考核法治思维能力。建立健全我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科学评价体系,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要通过鼓励、奖励、晋职、晋级等激励机制,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文法学院副院长张玲认为,我市在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大有可为。《决定》指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珠海市人大和市政府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方面任重而道远。
培育法治文化吸纳法律人才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教授胡波认为,法治既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文化。法治能否达成,既依赖制度变革,也依赖文化积淀。制度建设可以奏一时之功,但培育法治文化才能收长久之效。人的素质和观念最终决定了法治进程的快慢甚至成败。
他建议,可以在珠海大讲堂等公益讲座中增加法律主题讲座的比例,邀请更多的法学家来珠海讲学;利用在珠大学的平台,吸引法学家来珠海兼职或专职、短期或长期工作;改进简单灌输的普法模式,以研讨会、网络社区、微信平台等方式吸引更多公众参与法律主题的商谈和互动;在公务员招录中增加法律专业人才的招录比例。
在培育法制文化方面,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章代庆表示,可利用高校的学习培训资源,开展各层面的法律培训;发挥宣传文化阵地作用,加大法律宣传内容。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法学副教授杨丹表示,建设法治珠海,无论立法还是司法都需要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我市拥有数量位居全省第二的高校和教学、研究人员,应当充分挖掘和利用高层次的人才资源,形成法治珠海建设的“智库”。
张玲认为,珠海应探索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同时,应逐步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
献策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李小燕:市政府已成立法律顾问制度,可以多部门沟通共享这个资源。珠海市应该重视立法,规范制度,立法时要加强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科学论证立法的可行性,建立健全立法草案制度等。提高领导依法办事能力,尽快落实工作。
市司法局副局长徐正泉:整合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资源、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是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的重要方式,是提升法律服务为民、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的重要载体。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王硕:保护百姓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需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果百姓感受不到公平正义,对政府就没有信心,就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小康不仅是物质的小康还是公平正义的小康,要使人民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需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