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2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1年2月7日我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八条之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2021年2月7日-2021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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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环评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表 | 1 | 年产30万吨膨化大豆(玉米)粉项目 | 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疏港北路西侧 | 江苏汇福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2月7日 |
报告表 | 2 | 海军舰艇文化公园一期项目 | 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东至锦江路、西至长江、南至建桥路、北至生态红线边界(现有港池及荷花池) | 泰州春江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2月7日 |
报告表 | 3 | 年组装30万套汽车灯具部件产品项目 | 泰州市高港区兴旺路以东、永平路以南、永宁路以北、东风快速路以西 | 曼德光电(泰州)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2月7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1、年产30万吨膨化大豆(玉米)粉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2、海军舰艇文化公园项目环评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