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第一批推进品牌战略与自主创新项目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品牌战略与自主创新扶持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南府〔2016〕36号)规定,按照“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各镇(街)经促局初审,区科技、质监、工商、经贸等相关部门审核,区经贸局复核等程序,现将2018年第一批推进品牌战略与自主创新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经贸局产业发展科书面形式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冯艳,联系电话:0757-86333341。)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