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街道办事处房屋拆除工程报名抽签公告
因供电新苑南侧地块房屋拆除工程需要,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办事处决定接受具有从事房屋拆除相应人力、物力、财力,并响应本公告的房屋拆除企业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实施主体、名称、概况
实施主体 | 工程名称 | 拆除面积(m2) | 残值回收单价 (元/ m2) | 残值费总额(元) | |
城西街道办事处 | 供电新苑 南侧地块 | 一标段(住宅户南侧非住宅) | 25000 | 10.74 | 268500.00 |
二标段(任景社区任庄组住宅户) | 18000 | 11.14 | 200520.00 | ||
三标段(住宅户北侧非住宅) | 20000 | 11.12 | 222400.00 |
以上工程具体拆除范围以项目红线图及工程指挥部划分的范围为准,拆除面积最终按工程审计结果结算。
二、施工方式、内容
1、根据工程指挥部安排,采取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和《泰州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州市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及市城管局、住建局《关于加强拆迁工地建筑垃圾管理 促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要求,完成具备拆除条件所交房屋及附着物(不含净资产回购设备)拆除至室内(室外)地平、废料清运离场、建筑垃圾运输、防尘防控、清场交地、竣工验收,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督查、考核、监督。
2、根据《泰州市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市城管局、住建局《关于加强拆迁工地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要求,以上拆除房屋残值回收综合价格已考虑房屋拆除施工扬尘治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办理费用并予以调减。
3、涉及房屋拆除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缴纳、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办理及工程竣工、拆除地块清场交地前扬尘治理、管护费用由中签单位承担。
4、中签单位房屋拆除产生的废弃砖瓦、混凝土等可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由中签单位分类全量运至项目出资主体确定的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处置(处置企业待招标后确定)。建筑垃圾运送总量以发放的联运单按实核定,经核定的建筑垃圾运输费在清场交地后由项目出资主体按8.3元/吨结算给中签单位。
三、施工作业时间、要求
1、自工程签约搬迁奖励之日起至工程签约搬迁奖励期满后2个月内。逾期(因被搬迁人或垃圾处置企业招标原因除外)未清场交地或房屋拆除、扬尘治理、建筑垃圾清运、清场交地、竣工验收等工作不符合《公告》要求的,由工程指挥部组织实施,所需费用从中签房屋拆除企业所缴纳的履约及工程质量和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中支付。
2、房屋拆除施工、建筑垃圾运输发生的安全责任,中签房屋拆除企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负全责。
四、报名条件
1、 在区住建局2019年登记公告中的房屋拆除企业;
2、 认同拆除房屋残值回收价格和本公告二、三条明确的施工方式、内容,施工作业时间、要求;
3、响应区慈善总会捐款倡议实际行动的房屋拆除企业。
五、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房屋拆除工程报名抽签函(见***1);
2、负责本项目、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及其近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现场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足额预缴被拆除房屋残值回收费、履约及工程质量和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的银行本票复印件(被拆除房屋残值回收费总额:人民币268500.00元;履约及工程质量和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总额:人民500000.00元。计人民币768500.00元);
5、加盖单位印章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加盖单位印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7、加盖单位印章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加盖单位印章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9、经现场勘察,单位相关技术负责人编制、审核、批准的各标段《房屋拆除施工方案》原件;
10、单位与市城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的《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原件;
11、响应区慈善总会捐款倡议的有效捐款票据。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本公告第五条所列全部资料密封后于2020年11月2日 17:00前送达至泰州市海陵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过时不予受理。
送达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26号(原政府大院东侧南楼311室)
收件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23-86231721
七、候选单位选定及抽签结果确定
1. 经区征收服务中心、工程实施主体联合审查,报名单位报名条件及报名资料符合《公告》要求的由工程实施主体按区统一规定确定候选单位,被候选单位须将足额预缴被拆除房屋残值回收费、履约及工程质量和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的银行本票原件于2020年11月3日12:00前送至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局(泰州市扬州路195号)。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9****1166。
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取消该单位的候选资格。
2. 本次抽签通过电脑抽签方式产生3家房屋拆除企业,先中签的房屋拆除企业不再参与《公告》工程其他标段的抽签。
3.抽签结束后的7日内,中签房屋拆除企业凭中签公证书与工程实施主体签订《房屋拆除委托合同》,缴纳房屋残值回收费、履约及工程质量和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编制房屋拆除抑制扬尘、建筑垃圾运输组织实施方案;自行向住建、城管部门办理施工扬尘削减系数申请、渣土运输许可;与建筑垃圾处置企业、运输企业签订《海陵区房屋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承诺书》。
4. 未中签的候选单位,所缴残值回收费、履约及工程质量和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银行本票原件由工程实施主体在抽签结束后退还(无息)。
八、抽签时间及地点
2020年11月4日10:00。
抽签地点:泰州市海成公证处(泰州市五一路174号)。
九、其他事项
1. 本次公告工程项目为实施可行性的前期准备,非工程项目正式启动实施。是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时间,以工程项目实施公告为准。
2. 本次公告抽签后签订的《房屋拆除委托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六个月(不含)工程项目未启动实施的,由工程实施主体退还残值回收费、履约及工程质量和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无息),双方签订的《房屋拆除委托合同》自有效期满之日起自行终止,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自行解除,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
***:
1、房屋拆除工程报名抽签函
2、抽签办法
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27日
***1
房屋拆除工程报名抽签函
致 :
根据贵方2020年 月 日发布的《房屋拆除工程报名抽签公告》,本公司经对拆除工程现场全面查勘后,结合《房屋拆除工程报名抽签公告》房屋拆除要求和本公司的人力、物力、财力、作业机械能力,愿意遵循《房屋拆除工程报名抽签公告》的规定,正式授权本公司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表本公司,全权参加供电新苑南侧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房屋拆除企业报名抽签及中签后的工程管理活动。
我们郑重承诺:
1、如中签承接房屋拆除工程,本公司将委派上述项目经理和现场施工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按《房屋拆除工程报名抽签公告》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房屋拆除、扬尘治理、建筑垃圾清运、清场交地、竣工验收等工作,并保证不转包、分包中签工程。经查实上述工作内容不符合《房屋拆除工程报名抽签公告》要求的,愿接受贵方的任何处理,直至全额扣除履约及工程质量和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
2、如中签承接房屋拆除工程,本公司保证不向贵方提出任何保证房屋安全、规范拆除及抑制扬尘、建筑垃圾清运、清场交地所增加的工程费用。
3、如中签承接房屋拆除工程,本公司保证按《房屋拆除工程报名抽签公告》要求,严格履行《房屋拆除委托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否则我们缴纳贵方的履约及工程质量和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4、房屋拆除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及运输发生的安全及相关责任本公司负全责。
5、本公司一旦违反上述承诺,将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理。
报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2
抽 签 办 法
一、本次抽签活动使用倾诚抽签软件,采用二轮电脑抽签的办法,抽签产生供电新苑南侧地块房屋拆除工程3家房屋拆除企业。
二、具体抽签步骤如下:
1、公证人员将与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办事处选定的候选房屋拆除企业数相等的顺序号从小到大码录入倾诚抽签电脑软件中,现场公开展示。
2、抽签活动主持人现场确定一名参加本次抽签活动的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作为抽签人,点击抽签软件中的开始键、停止键,按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办事处选定的选拆除企业顺序依次抽取各单位的代码号。
3、公证员人员再将候选房屋拆除企业单位代码号从小到大录入电脑中,现场公开展示。
4、抽签活动主持人现场再确定一名参加本次抽签活动的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作为抽签人,点击抽签软件中的开始键,候选房屋拆除企业单位代码号在屏幕上滚动,再由抽签人点击抽签软件上的停止键。停留在屏幕上的候选房屋拆除企业代码号为中签号,对应代码号的候选房屋拆除企业即为供电新苑南侧地块房屋拆除工程一标段中签房屋拆除企业。
三、重复4抽签产生供电新苑南侧地块房屋拆除工程二、三标段中签房屋拆除企业。
四、本办法解释权属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办事处。
五、抽签全过程由江苏省泰州市海成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
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