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安监局获评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日前,从省局召开的2016年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靖江市安监局获得“省2015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先进集体”殊荣。
2015年,在靖江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泰州市局的直接指导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该市烟花爆竹行业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未发生烟花爆竹经营引起的安全事故。
一、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靖江市安监局把宣传教育作为烟花爆竹监管的基础工作来抓。一是借助新兴媒体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高效在《智慧安监》平台推送烟花爆竹监管文件、信息,全年共发布20余条。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通过《靖江日报》连续8天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违法犯罪行为”、“烟花爆竹购买、燃放须知”宣传教育。利用《靖江市安全生产简报》专版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对阶段性工作在《靖江日报》、《新华日报》及时宣传报道,全年共有6篇刊登报道。通过省、市安监局网站发布烟花爆竹监管信息20余篇。依托靖江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烟花爆竹公益广告和报道烟花爆竹执法检查情况。二是通过传统媒介进行宣传。先后印发了《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公开信》350份,发至各烟花爆竹经营户;专门编印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说明》10000份,发至千家万户。三是设置横幅及流动宣传车做好宣传。以六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城区及集镇利用流动宣传车,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及燃放的有关规定。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意识,广大市民的参与意识,经营户守法经营的意识。
二、部门联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为加大烟花爆竹监管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该市成立了以市安监局局长为组长,安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和下发了《靖江市2015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时间要求和各镇、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参与、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我市安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在打击“四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从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该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共开展联合执法活动16次,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对全市350家零售网点排查清理达3次以上,查处纠正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200余起,行政拘留2人,取缔了6家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家,共收缴不合格的烟花爆竹200多箱。全市未发生因烟花爆竹经营引起的安全事故。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安监局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截止2015年12月底,对照“两关闭”规定,共取缔195家零售网点。
三、创新监管手段,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成常态
省局下发《江苏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靖江市安监局为了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最后一步”的问题,实施科技兴安,创新日常监管手段,以“互联网+”安全生产为抓手,将大数据、云平台、网络移动技术、物联网等嫁接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外部资源开发了“智慧安监”平台“烟花爆竹菜单式检查模块”,2015年8月份为350家零售网点免费安装智慧安监芯片,要求零售网点负责人开展自查自纠、属地安监办按时巡检督查网点安全隐患,安监局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截止2016年2月,共累计巡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000多次,排查出一般隐患300余项,整改率为100%,确保了烟花爆竹市场总体平稳的态势。
四、紧盯重点时段,确保节前烟花爆竹市场安全
元旦、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也是安全事故高发时段,靖江市安监局把年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是2015年12月3日安监局牵头召集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社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召开了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市安委办制定下发了《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方案》(靖安委办〔2015〕60号),明确了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及联合执法时间。二是从2015年12月3日起至2016年2月7日止,联合执法分两组同时展开,一组对全市350家有证零售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另一组对原有“四私”违法行为的经营户和个人进行反复查、对原持证经营后经整治取消经营资格的经营户查是否存在“四私”违法行为以及查群众举报的无证经营户。三是根据2月6日《***安委办关于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迅速部署镇(街道、园区、办事处)于2月6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局里安排分管领导带领综监科人员2月6日至7日抽查靖城、城南、滨江三个辖区的零售网点,对存在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