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同意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函》(国质检质函[2016]697号),泰州市从全国32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正式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由国家质检总局主办,旨在推动城市将发展方式转到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上来,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水平。
今年6月,我市正式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10月26至2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杰带领质监、科技、住建、环保、食药监等部门负责同志赴北京参加了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会,我市在质量管理方面的创新和特色亮点得到了专家组的高度评价。
近年来,我市围绕“品质泰州”建设目标,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通过强化质量建设、突出质量地位、弘扬质量精神、补齐质量短板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提升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和市民质量满意度,形成了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各市(区)全部设立政府质量奖,拥有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企业1家、省质量奖企业2家、市长质量奖10家及10多家市(区)长质量奖。全市现有中国驰名商标44件、“中华老字号”4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8个。设立2个产品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工作组,主导制定国际标准4个、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381项,制定的石墨烯国家标准数占国内的50%。荣获国家级工程质量奖29项,省优质工程奖255个。环境空气良好天数多至300天,地表水达标率83.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此外,我市还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发布“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在全省率先发布《泰州市质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大力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向产业链和集聚区集中,努力打造长江经济带检验检测新高地。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并促进城市科学发展和转型发展,全面开展各项创建活动,进一步明确城市发展战略,建设城市质量文化,夯实城市质量基础保障,加强城市质量工作组织协调,提升市民质量满意度,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不断提升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民生、政府服务等宏观质量水平。在创建取得成效,经有关程序验收,由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命名后,我市将享受国家给予的一系列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