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说明文件
为落实《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新100条》、《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商开发〔2019〕280号)、《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商开发〔2019〕548号)等文件要求,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评估报告,并报送溧水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公示稿)共包括:前言;相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文件;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分析判定相关情况;环境现状调查;结论与成果应用等内容。
在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的建设项目,在编制项目环评时,可引用本评估报告结论。
现将区域评估报告公开,相关成果供入园区的建设单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