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人工智能企业(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人工智能企业(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企业:
栖霞区第一批人工智能企业(项目)认定圆满结束,第二批组织申报工作即将启动,请各相关街道(园区)积极协调,广泛动员,有序组织好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凡在栖霞区注册投资且实地经营的从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法人机构。
2、凡在栖霞区从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的专家、学者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3、凡在栖霞区主办人工智能领域的高水平会展、论坛、交流、培训主题活动,或者承办国家、省、市人工智能主题活动的人工智能专业组织、行业协会、服务机构或科技媒体。
二、申报材料
1、栖霞区人工智能产业认定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项目情况、获得荣誉、活动报道等能够证明在栖霞区进行过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研究、应用、经营、推广等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企业(项目)申报: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填写《栖霞区人工智能产业认定表》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应真实、完整,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原则上订成册1式6份,报所属街道园区初审合格后,加盖街道、园区公章,报区主导产业办。
四、申报时间
2019年6月11日-7月2日
联系人:王媛 联系电话:85562950
***:1、栖霞区人工智能产业认定表
2、栖霞区人工智能产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