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融票据中心2015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南京金融票据中心是1996年经南京市编委批准设立的全民事业性质独立法人,为南京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资金来源自收自支。中心现有人员***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24人,参照事业编制管理的编外人员1人,租赁人员23人,借用人员16人。
二、主要职责
南京金融票据中心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南京市各金融机构、地区间资金清算及管理南京地区票据交换等工作,主要承担江苏省范围内集中代收付系统日常运行和管理以及外币清算业务。
三、2015年预算草案说明
2015年本部门预算总额2008.33万元,收入预算:纳入一般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2008.33万元,支出预算:基本支出1284.3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5.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78万元;项目支出724万元。
四、本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各项非税收入总计4001.8万元,其中纳入一般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3301.8万元,包括票据处理费2712万元,设备分摊费***.8万元,会员会费525万元。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其他非税收入700万元,包括外币清算净收益700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2008.33万元,其中:金融服务1973.33万元,住房公积金23.94万元,提租补贴3.81万元,购房补贴7.25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724万元,其中:金融服务634万元,物业管理费90万元。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会议费预算10万元。2015年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比2014年减少32.2万元。